澄江市唯美姿颜化妆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立民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422MA6L44317E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凤麓街道办事处揽秀园10幢14号(3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澄市监处罚〔2023〕62号
经查明,珍珠活体靓采补水凝露(生产企业:海南京润珍珠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净含量:50g)、珍珠盈润凝白啫喱(生产企业:海南京润珍珠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净含量:50g)、珍珠盈润绚彩换肤素(生产企业:海南京润珍珠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净含量:60g)、珍珠美白塑颜精华露(生产企业:海南京润珍珠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净含量:30g)、珍珠男仕俊逸净爽祛痘啫喱(生产企业:海南京润珍珠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净含量:30g)、珍珠裸妆透白修颜霜(生产企业:海南京润珍珠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净含量:30g)、珍珠保湿喷雾(生产企业:海南京润珍珠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净含量:60ml)7种化妆品已超过使用期限,因疫情影响,经营存在困难,当事人把上述7种化妆品外包装标识的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撕毁免费送给顾客擦手擦脚使用,在赠送时主动告知消费者赠送的化妆品已超过使用期限;珍珠盈润精华乳(生产企业:海南京润珍珠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净含量:60g,生产批号:7D001026,限用日期:2021.03.23)是当事人于2017年7月6日从昆明易诺商贸有限公司购进,购进数量5盒,购进价58元/盒,销售数量3盒,销售价116元/盒,库存2盒;珍珠靓采补水睡眠面膜(生产企业:海南京润珍珠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净含量:100g,生产批号:7D006007,限用日期:2021.06.05)是当事人于2017年7月6日从昆明易诺商贸有限公司购进,购进数量2盒,购进价64元/盒,销售数量0盒,销售价128元/盒,库存2盒;春纪摩登亮透素颜乳(生产企业:广州丸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净含量:100g,生产批号:73P32,限期使用日期:20210316)是当事人于2021年7月从昆明易诺商贸有限公司购进,购进数量100盒,是购进其他化妆品时厂家免费赠送的是当事人于2017年7月购进,购进数量2盒,购进价32.5元/盒,销售数量1盒,销售价65元/盒,库存1盒;珍珠活体靓采补水凝露(生产企业:当事人陈述在销售化妆品时会检查化妆品的外包装和限期使用日期,上述化妆品在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后没有销售过,因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未做销售记录,无证据证实当事人销售过上述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故无法认定违法所得。
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的规定,承办人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详见财物清单(澄市监物清[2023]药053101号);
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整),上缴国库。
2000.00元
澄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