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鼎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丁锟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13MAC4WJPWXU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斜七路太白居2号楼6层F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雁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6号
2025年2月21日,我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斜七路太白居2号楼6层F1的西安鼎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六层走廊中部室内消火栓无水)的消防安全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025年2月21日,我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斜七路太白居2号楼6层F1的西安鼎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六层走廊中部室内消火栓无水)的消防安全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西安鼎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西安市雁塔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3-05
2
雁消行罚决字〔2024〕第019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2024年9月21日,我大队监督检查人员赵兵、刘露对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斜七路太白居2号楼6层F1的西安鼎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名典假日酒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三层客房区域与疏散通道未进行防火分隔(未设置防火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024年9月21日,我大队监督检查人员赵兵、刘露对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斜七路太白居2号楼6层F1的西安鼎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名典假日酒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三层客房区域与疏散通道未进行防火分隔(未设置防火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西安鼎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名典假日酒店)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西安市雁塔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9-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