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相遇牛肉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方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702MAC27NFH6B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马坑路128号4-5店面、5-6店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延市监处罚〔2024〕0424027号
经查明, 2024年11月28日,当事人从延平区宗鑫冷冻食品批发店处购进黑椒猪排4包,12.00元/包,一包重量为400g;2024年11月13日于延平区阿锦干货调味品店处购买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4瓶。
2024年12月5日,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南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当事人经营的“黑椒猪排(肉制品)”和“椒盐扇子骨(肉制品)”进行抽检。执法人员在抽检现场发现涉案的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4瓶:1瓶已开封放置于调料区,3瓶未开封启用置于厨房的货架上。执法人员对涉案的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进行了扣押(扣押情况详见《财物清单 0424027》),并提取了现场笔录。据现场当事人厨师称,上述着色剂是在制作“黑椒猪排”时使用,“椒盐扇子骨”中未使用。
2024年12月30日,本局收到南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编号为2024S3107的《检验报告》1份,报告内容显示:日落黄项目检验结果:0.029g/kg,标准要求:不得使用,检验结论为日落黄项目不合格。
2025年1月6日,本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当事人委托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也未在规定期间提出复检申请。据当事人委托人陈述,店内之前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橙黄色、柠檬黄色)均是用于菜品摆盘过程对摆盘用的雕刻物萝卜、白菜上色,2024年11月27日新雇佣厨师黄泽榕(已无法联系配合调查)认为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是合格产品,才用于菜品加工过程中,截止抽检之日,仅用于黑椒猪排这一道菜品中,且仅销售1份给抽检单位,其余的原材料猪排未添加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用于员工食用。检测报告送达当日,我局执法人员与当事人委托人共同提取了销售系统销售的“黑椒猪排”台账1份【2023年01月20日(系统内可查询最早时间)至2025年01月19日】。台账显示仅2024年12月5日销售给抽检单位1份,故采信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陈述。
2025年2月27日,当事人对店内的黑椒猪排进行送检,2025年4月2日,当事人委托人提供了《检验报告2025S0005》和食品添加剂(日落黄)抽检不合格整改报告,当事人积极落实整改。根据当事人委托人提供的系统销售台账及陈述计算,涉案菜品的销售价格为48.0元/份,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采购价为12元/瓶,故本案货值金额为96元,违法所得48元。
-
-元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