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江西越莱家具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家凤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782MACUMJU250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龙岭工业园西区 02 幢 01 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赣市市监处罚〔2026〕958号
经查,当事人在抖音平台注册经营“越莱家具”店铺。举报人浏览该店铺发布的短视频后,通过私信的方式添加当事人员工刘红红微信(微信昵称:实木家具大板工厂小刘,微信号:wxid\_alr9iv4c3xnr12),并通过微信向其咨询家具相关产品。沟通期间,举报人向当事人员工刘红红询问“十件套是啥意思?”,当事人员工刘红红作出“乌金木整版整料,不拼接、不贴皮,收到货货不对板全额退款退货” 的宣传答复。举报人询问“1.8米或者2米”,当事人员工刘红红作出“长1.8宽80公分厚度10公分的十件套茶台”的宣传答复,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法提供是“乌金木整版整料,不拼接、不贴皮、长1.8宽80公分厚度10公分的十件套茶台”宣传答复的佐证材料证明。 另查明,案涉订货清单所载商品,系当事人从拼多多平台 “柏森家具” 店铺采购,以一件代发模式销售给举报人;当事人未能提交案涉产品材质对应的有效证明材料,且上游供货商商品详情页明确标注产品材质为橡胶木。同时,当事人在与举报人售后沟通过程中,自认案涉产品厚度无法达到 10 厘米标准。 当事人与举报人签订《越莱家具订货清单》,涉案产品销售金额共计2300元。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4-13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6-02-06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赣州市南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