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笙艾头域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灵敏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5MA617F3669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桃源西四路2号41幢1-4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长寿市监处罚〔2025〕875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11月03日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名称:重庆笙艾头域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MA617F3669,在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桃源西四路2号41幢1-4(门头店招:笙艾头域)主要从事生活美容服务、理发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化妆品批发等经营活动至今。
? ? 2025年9月15日,本局收到《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毕市监案移〔2025〕1-4号),来函称其调查的七星关区笙艾头域理发店经营的化妆品“笙艾頭域头部草本养护粉”(备案人/生产企业:广州市诗泊实业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0738,产品执行标准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2329124,生产日期20240116,限期使用日期:20270115)抽样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上述化妆品的供货商为重庆笙艾头域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地址:重庆市长寿区菩提街道桃源西四路2号41幢1-4)。来函附件《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化妆品抽样检验报告》(No:HG20250339)显示:“笙艾頭域头部草本养护粉”(注册人/备案人:广州市诗泊实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0116,限期使用日期:20270115)检验结论:本品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检验上述项目,结果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耐热大肠菌群。
? ?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1月从一陈姓业务推销员(自称其所属企业:广州市诗泊实业有限公司,推销时间:2022-2024年,推销内容:免费为当事人进行化妆品备案后接受委托生产)处购进化妆品“笙艾頭域头部草本养护粉”(备案人/生产企业:广州市诗泊实业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0738,产品执行标准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2329124,备案日期:2022年11月26日(2025年2月26日已注销),生产日期20240116,限期使用日期:20270115)20袋,购进单价20元/袋,购进金额共计400元。当事人购进上述化妆品“笙艾頭域头部草本养护粉”时未索要留存进货查验资料,故无法提供上述批次化妆品“笙艾頭域头部草本养护粉”的进货查验资料。当事人购进的上述化妆品“笙艾頭域头部草本养护粉”20袋,自留了6袋用于内部试用;剩余14袋于2025年1月15日销售给七星关区笙艾头域理发店,销售单价为140元/袋,销售金额共计1960元。其中,当事人自留的6袋化妆品“笙艾頭域头部草本养护粉”,试用过程中使用了1-2袋,均用于当事人内部培训中试用效果,未用于销售经营;后因试用效果不佳,剩余的产品未继续试用,已做销毁处理,未在当事人的经营活动中销售及使用。
? ? 综上,当事人经营上述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笙艾頭域头部草本养护粉”的货值金额为140元/袋*14袋=1960元,违法所得也为140元/袋*14袋=1960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玖佰陆拾元整(¥1,960.00)。
2000.00元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