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胖子蔬菜水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东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12MA06DR0QXF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西泥沽村6区7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津南执四处〔2023〕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2月3日从天津市津南区海森三发副食批发部购进了10袋怡冠园手撕素肉,净含量80g/袋,购进价格2.8元/袋,销售价格为3.5元/袋,超过保质期后售出了9袋,至案发时仍有1袋超过保质期的怡冠园手撕素肉未售出;当事人于2023年2月3日从天津市津南区海森三发副食批发部购进了10袋怡冠园手撕素肉怡冠园方便面条,净含量116g/袋,购进价格2.8元/袋,销售价格为3.5元/袋,超过保质期后售出了3袋,至案发时仍有7袋超过保质期的怡冠园手撕素肉未售出;当事人于2023年4月18日从天津市津南区海森三发副食批发部购进了5袋德盛斋红烧鸭翅,净含量200g/袋,购进价格6元/袋,销售价格为7元/袋,未售出,至案发时仍有2袋超过保质期的德盛斋红烧鸭翅未售出。本案的货值金额为84元,违法所得70元。当事人积极配合行政机关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
1.没收违法所得70元;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怡冠园手撕素肉1袋、怡冠园方便面条7袋、德盛斋红烧鸭翅2袋;3.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