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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练华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练金华注册资本:5.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0704MADGEG2T54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古城南路西侧金发商住楼底层由北向南第五间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州市监处罚〔2026〕457号
经查,当事人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场所的牌匾为“TWant 糕小满”,主要经营甜品(榴莲果肉/千层蛋糕)等甜品饮品并含网络经营餐饮服务。 上述超过保质期的涉案食品原料分别于2025年3月13日(购进坚果妈?黄金椰粒)、2025年3月16日(购进纯椰蓉)和2025年5月20日(购进比比满?鸿喜坚果碧根果碎仁)通过拼多多平台下单购进:1、“坚果妈?黄金椰粒”,数量:1袋(500g),购进价格:11.8元/袋;2、“纯椰蓉”,购进数量:1袋(1000g),购进单价:12.74元/袋;3、“比比满?鸿喜坚果碧根果碎仁”,购进数量:1袋(500g),分2袋送达(250g/袋),购进单价:17.46元/袋。上述3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购进金额合计:42元。 另查明,当事人陈述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是制售一款“椰蓉蛋糕”使用的,销售单价:168元/个。至案发时,当事人一共制售了2款“椰蓉蛋糕”,其中使用面粉、鸡蛋、奶油主要食材的成本分别为30元、20元、50元,成本合计为100元/个,货值为336元,获利136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以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结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及情节,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1、坚果妈?黄金椰粒,数量1袋;2、纯椰蓉,数量1袋;3、比比满?鸿喜坚果碧根果碎仁,数量1袋; 二、没收违法所得136元; 三、罚款3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3136元,上缴国库。
3000.00元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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