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州华台酱酒(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德利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82MA6GY6T843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沿河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7-12
(2023)豫0411知民初171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国珍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成睿颖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王**,贵州国珍宴酒厂,贵州华台酱酒(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华区新成睿烟酒商行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2
2023-07-12
(2023)豫0411知民初17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国珍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国珍宴酒厂,贵州华台酱酒(集团)有限公司,王**,平顶山市新华区腾飞烟酒商行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3
2023-06-15
(2023)豫0411知民初134号
不正当竞争
贵州省怀仁市茅台镇国珍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王**,贵州国珍宴酒厂,贵州华台酱酒(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华区惠众烟酒店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4
2022-09-23
(2022)豫0104知民初1038号
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国珍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华台酱酒(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国珍宴酒厂,郑州市管城区阿泰酒业商行,王**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5
2022-09-23
(2022)豫0104知民初1038号-4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国珍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市管城区阿泰酒业商行,贵州国珍宴酒厂,贵州华台酱酒(集团)有限公司,王**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6
2022-09-23
(2022)豫0104知民初1038号-3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国珍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市管城区阿泰酒业商行,贵州国珍宴酒厂,贵州华台酱酒(集团)有限公司,王**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7
2022-09-23
(2022)豫0104知民初1038号
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国珍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市管城区阿泰酒业商行,贵州华台酱酒(集团)有限公司,x**,贵州国珍宴酒厂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8
2022-09-23
(2022)豫0104知民初1038号-1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国珍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市管城区阿泰酒业商行,王**,贵州国珍宴酒厂,贵州华台酱酒(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9
2022-09-23
(2022)豫0104知民初1038号-2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国珍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市管城区阿泰酒业商行,王**,贵州国珍宴酒厂,贵州华台酱酒(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10
2022-06-06
(2022)黔03民初387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国珍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国珍宴酒业销售有限公司,贵州国珍宴酒厂,贵州华台酱酒(集团)有限公司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30
2021-08-12
(2021)黔0382民初3963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贵州华台酱酒(集团)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仁市监处﹝2024﹞7号
经调查:2024年1月3日,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仁怀市茅台镇的“贵州华台酱酒(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特种设备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出厂编号为21020的特种设备(锅炉)正在使用。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提供出厂编号为21020的特种设备(锅炉)的年度检验报告,该公司不能提供该台锅炉有效期内的合格检验报告。该公司提供的锅炉检验报告下次检验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出厂编号为21020的特种设备(锅炉)超期未检并在使用的事实。 2、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吴晓珍询问笔录1份。证明:由于企业的管理不规范,无专人管理特种设备,所以造成出厂编号为21020的特种设备(锅炉)超期未检并在使用的事实。 3、现场照片2张。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出厂编号为21020的特种设备(锅炉)正在使用的事实。 4、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合法。 5、王德利和吴晓珍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其身份资格。 6、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1份,锅炉产品合格证复印件1份,证明该锅炉符合出厂要求。 7、该公司提供的锅炉检验报告(下次检验日期均为2023年12月31日)复印件1份,证明该公司锅炉超期未检的事实。 以上证据和笔录均由当事人、询问人及被询问人、调查人及被调查人签名盖章认可。
罚款5.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0000.00元
遵义市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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