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亿鑫煤炭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建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522MA72UKEQ10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五营镇徐屲村徐家洼6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秦)市监罚【2023】75号
经调查,2023年4月份,秦安县亿鑫煤炭厂从国家能源 集团宁夏煤业公司梅花进煤矿以1130元/吨的价格购进民用散煤(块煤)4吨,购进后将该批次、数量民用散煤存放在自己位于秦安县五营镇徐家洼村的煤场内进行销售;2023年6月8日,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东部分中心对上述批次、数量的民用散煤(块煤)进行抽样检查,2023年6月15日,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东部分中心出具检验报告,该批次民用散煤检验项目中全硫不符合GB34169-2017《商品煤质量 民用散煤》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NO:2023TC227 19-29);2023年6月19日,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我局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依法进行后处理工作;2023年6月25日,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秦安县亿鑫煤炭厂直接送达检验报告,由经营者徐建辉在《检验报告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现场检查发现秦安县亿鑫煤炭厂已将上述抽检批次、数量民用散煤以1200元/吨的价格销售完毕;2023年6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就案件相关经营情况对徐建辉进行询问调查,由徐建辉在询问调查笔录上签字确认;执法人员经调查得知,秦安县亿鑫煤炭厂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保留相关经营票据及未建立进销货台账,其货值金额4800.00元,其违法所得280.00元。
1.对秦安县亿鑫煤炭厂进行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对秦安县亿鑫煤炭厂你单位处以 4800 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28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5080元,大写伍仟零捌拾元整。
4800.00元
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