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广盈汽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雷学军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5JW9L7U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蓝坊镇单圩街居委会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20
(2026)赣0983民初1316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人民法院
2
2026-02-06
(2025)浙1082民初278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岳**
叶**,江西广盈汽运有限公司,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临海市人民法院
3
2024-09-25
(2024)赣0983民初4049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广盈汽运有限公司
向**
高安市人民法院
4
2024-08-20
(2024)粤01民终21269号
唐**,唐**
南城县金乐物流有限公司,江西广盈汽运有限公司,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4-08-08
(2024)赣0983民初4049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广盈汽运有限公司
向**
高安市人民法院
6
2024-07-17
(2024)赣0983民初4049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广盈汽运有限公司
向**
高安市人民法院
7
2024-06-19
(2024)赣0983民初3582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广盈汽运有限公司
涂**
高安市人民法院
8
2022-09-20
(2022)桂0421民初65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江西广盈汽运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苍梧县人民法院
9
2022-09-20
(2022)桂0421民初65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刘**,江西广盈汽运有限公司
苍梧县人民法院
10
2021-08-10
(2021)桂0421民初7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马**,江西广盈汽运有限公司,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苍梧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8-08
(2024)赣0983民初4049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广盈汽运有限公司
向**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高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08
2021-09-27
(2021)闽0602民初652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褚**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7121.13元
民事案件
2
2021-12-23
2021-04-15
(2020)桂0421民初44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马**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49551.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12-23
2021-08-26
(2021)桂0421民初7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陈**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6815.91元
民事案件
4
2020-06-17
2020-05-25
(2020)赣0983执8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江西广盈汽运有限公司、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9-09-30
2019-09-29
(2019)赣0983民初5414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江西广盈汽运有限公司与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729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9-07-24
2019-07-08
(2019)赣0983财保134号
江西广盈汽运有限公司、张**其他民事裁定书
35022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衢路政罚﹝2026﹞4318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22日22时27分,开化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51(台小线)常山、开化方向K441+500检查时发现江西广盈汽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江西广盈汽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仟肆佰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开化农商银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
罚款人民币伍仟肆佰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5460.00元
开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17
2
衢路政罚﹝2026﹞466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08日11时20分,开化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205国道1738K+500M检查时发现江西广盈汽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江西广盈汽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玖仟伍佰贰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开化农商银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玖仟伍佰贰拾伍元整。
9525.00元
开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09
3
樟树交罚﹝2025﹞147号
2025年4月17日15时28分,本机关执法人员熊金胜、徐五华在樟树市张家山街道工业七路贮木场小区路段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游建国驾驶赣C9P886(赣C877V挂)重型半挂货车,从宜春市樟树港装载煤炭运往高安市新街镇江西佳宇陶瓷有限公司。经查实,赣C9P886(赣C877V挂)重型半挂货车的经营者为江西广盈汽运有限公司,赣C877V挂车辆类型为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车辆行驶证核定的使用性质为货运,取得《道路运输证》,该车擅自加装固定可拆卸的铁质货厢,货厢长8610mm、宽2570mm、高2140mm,改变了原车的结构。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18
4
樟树交罚﹝2025﹞054号
范宗平驾驶赣C6109U(赣C728V挂)重型半挂货车,从樟树市河西港码头装载35吨煤炭到高安市八景镇,运费7元/吨,共计245元。经查实,赣C6109U(赣C728V挂)重型半挂货车的经营者为江西广盈汽运有限公司,赣C728V挂车辆类型为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该车擅自加装固定可拆卸的铁质货厢,货厢长8500mm、宽2500mm、高2000mm,改变了原车的结构。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5-02-21
5
粤徐交罚﹝2024﹞01831号
使用货车在公路上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500.00元
徐闻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30
6
新建交罚﹝2024﹞179号
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南昌市新建区交通运输局
2024-07-11
7
洪交超罚﹝2023﹞01141397号
由刘建强驾驶江西广盈汽运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号牌为赣C9P886重型半挂牵引车,于2023年07月04日15点59分途经南昌市G320公路K861+150处公路南昌市新建区西山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经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电子检测称重设备现场称重,该车车货总质量为58.770吨,车辆轴数为6轴,车货总质量限定49吨,该车超限9.770吨,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超过车货总质量)行驶公路。经调查该行为被执法人员查证属实,有询问笔录、不停车超限检测点车辆检测单、抓拍照片及视频为证。
罚款4500元
4500.00元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3-11-13
8
崇交罚〔2023〕80号
江西广盈汽运有限公司(赣C0661D、桂AJ600挂)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
当事人擅自使用赣C0661D、桂AJ600挂超限运输行驶,证据有行驶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勘验(勘查)笔录、检测单及询问笔录各一份。上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10000.00元
崇左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