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八屋镇旺源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滕国庆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4MA17R3HT6H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公主岭市八屋镇街道南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公市监不罚〔2025〕602号
经查,检查发现的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确实为该店经营的食品。经询问当事人了解,该店“辣媳妇剁椒味脆笋”是在公主岭市和利商贸有限公司购进,购进了1盒,每盒20袋,进货价格是16元/盒,销售价格是1元/袋。上述超保质期限食品在过期后售出1袋。该店提供了索证索票材料,如实说明了进货来源,货值金额共计14元,该店拒绝赔付投诉人,违法所得1元。检查人员对该店开展了二次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经营超保质期限食品行为。
2025年12月17日,我局接到吉林省接诉即办工单(编号:DH25121622010025347),内容为:公主岭市八屋镇旺源超市,反映人12月13日在此购买辣媳妇剁椒脆笋,消费:单价1元。生产日期:2025.3.6,保质期270天,已经过期,投诉商家售卖过期食品,要求依法查处依法赔偿,请相关部门处理。2025年12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核查,在该店进屋里侧中间的货柜中,发现与投诉人提供信息相同的13袋过期食品(“辣媳妇剁椒味脆笋”,生产日期:2025/03/06,保质期:常温下270天,制造商:重庆市辣媳妇食品有限公司),截止检查当日,该食品已超过保质期限。该店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构成经营超保质期食品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销售超保质期食品行为,并监督该店负责人滕国庆的妻子将上述超过保质期的商品销毁。
经查,检查发现的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确实为该店经营的食品。经询问当事人了解,该店“辣媳妇剁椒味脆笋”是在公主岭市和利商贸有限公司购进,购进了1盒,每盒20袋,进货价格是16元/盒,销售价格是1元/袋。上述超保质期限食品在过期后售出1袋。该店提供了索证索票材料,如实说明了进货来源,货值金额共计14元,该店拒绝赔付投诉人,违法所得1元。检查人员对该店开展了二次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经营超保质期限食品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处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及关于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的通知(国市监稽发〔2025〕10 号)附件1.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中“序号:5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免罚条件:“1、2、3、4、5、6”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不予行政处罚。
0.00元
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