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驰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图布伦 | 注册资本:6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402397471811R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桥北粮油市场南侧仓储综合楼以南为基准南2号(一、二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8-24
(2020)京0102民初15995号
承揽合同纠纷
北京大地时空文化传播中心
内蒙古驰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2
2019-01-15
(2018)内0423民初3929号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巴林右旗索博日嘎镇塔西村三组
内蒙古驰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人民法院
3
2019-01-09
(2018)内0423民初3929号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巴林右旗索博日嘎镇塔西村三组
内蒙古驰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巴林右旗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0-11-29
(2020)内0423民初1705号
合同纠纷
巴林右旗龙泉钻井队
代*,张**,内蒙古驰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巴林右旗人民法院
2
2020-06-30
合同纠纷
巴林右旗龙泉钻井队
内蒙古驰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代*,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巴林右旗人民法院
3
2020-05-21
(2020)京0102民初15995号
承揽合同纠纷
北京大地时空文化传播中心
内蒙古驰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4
2019-05-07
承揽合同纠纷
北京大地时空文化传播中心
内蒙古驰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0-28
2021-08-26
(2021)京0102执8242号
合同纠纷
北京大地时空文化传播中心等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3-12
2017-09-21
(2017)内0423民初2840号
合同纠纷
赵**与内蒙古驰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5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03-12
2018-07-16
(2018)内0423民初2204号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索博日嘎镇塔西村三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索博日嘎镇塔西村四组与内蒙古驰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713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1-03-12
2019-01-21
(2018)内0423民初3929号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博日嘎镇塔西村三组等与内蒙古驰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1-01-27
2020-10-21
(2020)京0102民初15995号
承揽合同纠纷
北京大地时空文化传播中心与内蒙古驰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9-12-04
2018-03-28
(2018)内0423民初2204号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索博日嘎镇塔西村三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索博日嘎镇塔西村四组与内蒙古驰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713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9-04-03
2017-10-16
(2017)内0423民初28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肖*与内蒙古驰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4-03
2019-01-21
(2018)内0423民初3929号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索博日嘎镇塔西村三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索博日嘎镇塔西村四组与内蒙古驰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8-04-23
2017-12-28
(2017)内0402民初5268号
承揽合同纠纷
湛术德、男与内蒙古驰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沈**等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8-01-03
2017-10-17
(2017)内0423民初3076号
合同纠纷
林*与内蒙古驰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红市监处罚〔2025〕3-176号
截止2025年6月18日,《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赤红市监罚告字〔2025〕3号)中的291户企业中有2户注销,7户已年报,其余282户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未办理歇业,且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元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1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2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1-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