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启昉 | 注册资本:1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0143115761Y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杭州市西湖区龙坞工业园区27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9-12
(2023)辽0113民初55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华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利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2
2023-08-07
(2023)辽0113民初55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华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华美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1-23
(2017)浙0106民初1067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明市明强贸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6-06
2018-05-25
(2017)浙0106民初1067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三明市明强贸易有限公司、杭州华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西卫职罚﹝2026﹞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西卫职罚〔2026〕1号 案件名称:杭州华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案 被处罚人名称:杭州华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何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1、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2、未按规定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3、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4、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5、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80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缴纳(单位账户缴款选择后两种方式之一缴纳)。使用手机“支付宝”“浙里办”扫描缴款通知单的二维码缴纳,或使用“浙里办”APP“公共支付”“按执收单位或按缴款单号缴纳,或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网址:http://pay.zjzwfw.gov.cn)按缴款单号缴纳,也可以凭缴款通知书到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区各营业网点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对杭州华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人民币80000元;
80000.00元
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6-05-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