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健尔嘉鞋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荷桂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04323446752T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上倪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路市监处罚〔2025〕554号
2025年11月20日,螺洋所收到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ZQJWWT******、ZQJWWT******),当事人生产销售的雪地靴(型号为:A01、A02)经中轻检验认证(温岭)有限公司检验,上述型号雪地靴均是耐折性能不符合《2025年台州市路桥区鞋类产品专项抽检实施细则》评价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当事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执法人员报经分管领导审批,经批准于2025年内12月3日立案调查。经查明:2025年9月17日对当事人生产销售的雪地靴进行抽检,抽检雪地靴型号为A01(抽样基数24双,标价为19元/双,检验样品2双,备用样品1双),经中轻检验认证(温岭)有限公司对上述型号雪地靴5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耐折性能不符合《2025年台州市路桥区鞋类产品专项抽检实施细则》评价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2025年9月17日对当事人生产销售的雪地靴进行抽检,抽检雪地靴型号为A02(抽样基数24双,标价为18元/双,检验样品2双,备用样品1双),经中轻检验认证(温岭)有限公司对上述型号雪地靴5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耐折性能不符合《2025年台州市路桥区鞋类产品专项抽检实施细则》评价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2025年11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并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在现场发现上述同批次型号的雪地靴。后经询问,上述雪地靴型号A01共生产42双,每双生产成本为17元,销售价为19元,货值金额共计798元,违法所得为84元;型号A02共生产50双,生产成本为16元,销售价为18元,货值金额为900元,违法所得为100元。上述型号雪地靴除各抽检的3双外已全部销售完毕。综上,上述2款雪地靴的货值金额合计1698元,违法所得共计184元。另查明:当事人上述型号雪地靴已于2025年9月17日停止生产 。
本局认为:一、当事人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系违法行为。二、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已经改正违法行为,停止生产上述批次型号雪地靴,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并且当事人销售量较小,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三、处理意见及依据:对当事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84元(其中型号A01雪地靴违法所得84元,型号A02雪地靴违法所得100元);2.罚款849元 (其中型号A01雪地靴罚款399元,型号A02罚款45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033元。
1698.00元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