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琪琪通讯器材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琪琪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0305MA43EGYK7E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涧西区景华路容威家电一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洛涧市监处罚〔2026〕35号
:2025年10月17日,接广州泓誉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投诉举报,称位于涧西区景华路容威家电一楼的洛阳市涧西区琪琪通讯器材经营部涉嫌销售侵犯苹果注册商标(商标标识:)专用权的手机壳。同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悬挂各品类手机壳若干,其中带有苹果注册商标(商标标识:)的手机壳180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的规定,报经领导批准后我局执法人员将的洛阳市涧西区琪琪通讯器材经营部的涉嫌销售侵犯苹果注册商标(商标标识:)专用权的手机壳予以扣押。现已调查终结。
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店内销售的180个带有苹果注册商标(商标标识:)的手机壳为其通过微信从厂家交易购进,交易方式为微信转账及二维码付款,无进货票据,售出每个零售价格25元。当事人自2024年7月25日开始通过微信与厂家就带有苹果注册商标(商标标识:)的手机壳进行沟通交易,至今已销售带有苹果注册商标(商标标识:)的手机壳179个,实收金额4297.18元。2025年10月17日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的《鉴定报告》,证明被扣押的印有“”图形标识及字样的手机壳是侵犯苹果公司苹果注册商标(商标标识:)专用权的商品。本案涉及侵权商品货值金额为8797.18元,认定违法所得金额为4297.18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之规定。
1.罚款6000元;
2.没收180个带有苹果注册商标(商标标识:)的手机壳。
6000.00元
涧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