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神龙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翟朝晖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200732743598N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镇后盐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0-09-13
(2016)辽0281执237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瓦房店支行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大连神龙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大连元方经济担保有限公司,翟**,连*
执行文书、拍卖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2
2017-09-24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
大连神龙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大连中梅燃料有限公司,翟**,连*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7-30
2020-07-16
(2020)辽0202执恢681号之一
企业借贷纠纷
张*、翟**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7-30
2020-07-17
(2020)辽0202执恢681号
企业借贷纠纷
张*、翟**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07-30
2020-05-11
(2020)辽0202执恢681号之三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07-30
2020-07-15
(2020)辽0202执恢681号之二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9-12-02
2019-11-10
(2019)辽0202执409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9-09-30
2019-09-03
(2019)辽0203执保392号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大连神龙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23000000.00元
执行案件
7
2018-06-29
2017-12-11
(2017)辽0203民初330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与被告大连神龙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大连中梅燃料有限公司、翟**、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4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17-12-22
2017-11-02
(2016)辽0281执237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与大连神龙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大连元方经济担保有限公司、翟**、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5-07-27
2015-07-27
(2015)瓦民初字第990-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瓦房店支行与大连神龙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大连方元经济担保有限公司、翟**、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5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市监大处罚字[2024]0009号
经查,大连世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216户企业通过注册登记的电话无法取得联系,经市场监管业务系统查询,企业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经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确认,企业不在辖区内经营且查无下落。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规定,属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违法行为。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予以处罚。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大连市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