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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唛巢娱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梁法珍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1328211039J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宝龙商业中心3幢地下一层103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3-20
(2023)浙0114民初378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广州宝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唛巢娱乐有限公司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2
2022-03-15
(2022)浙8601民初83号
著作权侵权纠纷
深圳四季唱片有限公司
杭州唛巢娱乐有限公司
杭州市铁路运输人民法院
3
2022-02-16
(2022)浙8601民初83号
著作权侵权纠纷
深圳四季唱片有限公司
杭州唛巢娱乐有限公司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4
2020-11-27
(2020)浙8601民初2210号
著作权侵权纠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杭州唛巢娱乐有限公司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5
2020-11-27
(2020)浙8601民初2212号
侵权纠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杭州唛巢娱乐有限公司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6
2020-11-27
(2020)浙8601民初2214号
侵权纠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杭州唛巢娱乐有限公司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7
2020-11-27
(2020)浙8601民初2215号
侵权纠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杭州唛巢娱乐有限公司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8
2020-11-27
(2020)浙8601民初2211号
侵权纠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杭州唛巢娱乐有限公司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9
2020-11-27
(2020)浙8601民初2208号
侵权纠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杭州唛巢娱乐有限公司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10
2020-11-27
(2020)浙8601民初2213号
侵权纠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杭州唛巢娱乐有限公司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24
2020-12-18
(2020)浙8601民初2210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杭州唛巢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3-24
2020-12-21
(2020)浙8601民初542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天津沐松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杭州唛巢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1-03-24
2020-12-18
(2020)浙8601民初2209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杭州唛巢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3-24
2020-12-21
(2020)浙8601民初543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天津沐松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杭州唛巢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1-03-24
2020-12-18
(2020)浙8601民初2211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杭州唛巢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03-24
2020-12-18
(2020)浙8601民初2213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杭州唛巢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03-24
2020-12-18
(2020)浙8601民初2214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杭州唛巢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03-24
2020-12-18
(2020)浙8601民初2212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杭州唛巢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1-03-24
2020-12-18
(2020)浙8601民初2215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杭州唛巢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1-03-24
2020-12-18
(2020)浙8601民初2208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杭州唛巢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钱塘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381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0月10日,杭州钱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杭州唛巢娱乐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行为,属于一般违法情形。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杭州唛巢娱乐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的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停产停业,并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杭州银行网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杭州唛巢娱乐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万元的处罚
90000.00元
杭州钱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12-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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