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兴龙装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高级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312539602653XA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大妥乡甘溪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保市监行处字〔2025〕20号
当事人涉嫌构成了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1、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查询当事人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1份,证明当事人是经我局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
证据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当事人公示的信息截图1份,证明当事人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的事实;
证据3、在企业登记注册地的村民委员会实地核查图片、实地核查记录表及拨打的企业预留电话记录截图共3份,证明在该企业登记的住所(营业场所)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及无法联系的事实;
证据4、县税务分局情况说明1份:当事人在税务金三税收管理系统中于2024年11月19日办理了税务注销登记,证明当事人已停止经营活动的事实。
证据5、中国人民银行湘西州分行支付结算科回函1份:因当事人的银行结算帐户被开户银行采取了帐户管控措施,状态为“不收不付”,原因为: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帐户长期无业务发生、未及时对帐等,证明当事人长期未从事经营活动的事实;
证据6、我局在保靖县人民政府网和保靖县广播电视台时政频道发布《关于2024年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示性公告(第二批)》共2份。证明我局已发布公告的事实。
吊销保靖县兴龙装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0.00元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5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3-22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13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3-09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2-07-14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