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大栗子康瑞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文波 | 注册资本:6.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681MA0Y6DA42J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临江市大栗子南大楼5-10栋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罚字〔2025〕7号
经查,该店负责人王治芳于2022年11月通过电话推销方式,在供货商赵东举处以人民币15元每瓶的价格进购了“阿普唑仑片”50瓶,规格为100片/瓶,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王治芳购进药品时未核验供货商营业执照和经营资质,供货商亦未提供正规发票、经营资质及随货同行单。购进后,王治芳在明知“阿普唑仑片”有问题的情况下,以每片0.2元的价格销售给了张世和、刘瑜等人22瓶(2200片),以每片0.15元的价格将27瓶68片(2768片)销售给许箕红、王志霞服用,案发后被公安机关查扣32片,违法所得共计855.2元。
我局接到临江市大栗子康瑞药店涉嫌销售假药等案件线索,经核查,临江市大栗子康瑞药店涉嫌销售假药情况属实,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我局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1月通过电话推销方式,在供货商赵东举处以人民币15元每瓶的价格进购了“阿普唑仑片”50瓶,规格为100片/瓶,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王治芳购进药品时未核验供货商营业执照和经营资质,供货商亦未提供正规发票、经营资质及随货同行单。购进后,当事人在明知“阿普唑仑片”有问题的情况下,以每片0.2元的价格销售给了张世和、刘瑜等人共计22瓶(2200片),以每片0.15元的价格将27瓶68片(2768片)销售给许箕红、王志霞服用。案发后被公安机关查扣32片,违法所得共计855.2元。
根据以上查明事实,本局于2026年1月7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临市监听告字〔2025〕7 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申请听证。
综上,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和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结合上述裁量内容和本案实际,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捌佰伍拾伍元贰角(¥855.20元)
2.罚款拾万元(¥100000);
合计罚没款拾万零捌佰伍拾伍元贰角(¥100855.20),依法上缴国库。
100000.00元
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