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福润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许文彦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1002070496419H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汾河街道滨西锦绣城物业部103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尧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2号
2025年2月18日,尧都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张春虎、靳文博依法对位于华州东路赵下路口由临汾市福润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悦尚城小区进行举报投诉检查时,发现该单位1号楼1单元11层2处室内消火栓无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消防控制室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第二款之规定。该单位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设施占此类的0.5%,已积极整改完毕并主动递交了整改报告,值班人员虽不具备相应条件但是能熟练操作各类消防设施并已报名学习,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5〕第0051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尧消限字〔2025〕第0008号)、单位法定代表人许文彦的询问笔录、现场照片、执法视频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临汾市福润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临汾市福润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7500.00元
临汾市尧都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3-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