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飘香源蛋糕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牟美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2802MA4CQPGK0U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汪营镇百合街29号-1(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利市监处罚〔2026〕9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03月22日取得由利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2802MA4CQPGK0U,组成形式:个人经营,经营者:牟美霞,注册日期:2018年06月01日,经营场所:利川市汪营镇大商街29号,经营范围:糕点加工及销售。当事人于2024年04月29日取得最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14228020150649,经营场所:利川市汪营镇大商街29号,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项目:冷食类食品制售,有效期至2029年04月28日。
截至2026年05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根据对当事人门店门牌号查验,当事人实际经营地址为利川市汪营镇百合街29号,但当事人《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场所为利川市汪营镇大商街29号,登记信息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因汪营镇政府此前重新分配安装门牌号,导致当事人门店地址变更,由于当事人疏忽,未及时申请变更经营地址。
当事人于2025年02月23日在甜乐烘焙批发店通过网购购进“法式酥皮”1袋,规格:5片/袋,生产日期:2024年09月28日,保质期:12个月,产品执行标准:SB/T 10412,进价:20.00元/袋,用于在烘烤后制作甜品。截至2026年05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上述“法式酥皮”已开封,剩余3片待使用,且已超过保质期,由于当事人未建立使用记录,无法查清违法所得,货值金额12.00元。
当事人于2025年12月12日在古缇思食品旗舰店通过网购购进“抹茶味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2袋,产品类型:混合型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312011400035,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25年04月14日,净含量:1kg,标准代号:GB/T19343,制造商:天津市福厦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开源道36号,进价:21.30元/袋,用于制作巧克力。截至2026年05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上述“抹茶味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剩余1袋待使用,已超过保质期,由于当事人未建立使用销售记录,无法查清违法所得,货值金额21.30元。
当事人于2025年02月23日在甜乐烘焙批发店通过网购购进“梦龙脆脆粒”2袋,产品名称:梦龙脆脆粒(原味),产品类型:酥性饼干,产品标准号:GB/T20980,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841082300763,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500g,生产商:焦作嘉宇食品有限公司,地址:焦作市武陟县谢旗营镇程封村南,进价:19.80元/袋,用于制作蛋糕。截至2026年05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上述“梦龙脆脆粒”剩余1袋待使用,已超过保质期,由于当事人未建立使用销售记录,无法查清违法所得,货值金额19.80元。
当事人于2025年07月18日在小北温州烘焙diy店通过网购购进2袋“抹茶粉”,产品名称:抹茶粉,配料:绿茶,保质期:12个月,产品标准号:Q/NYC00015,生产日期:2025年5月12日,产地:浙江省宁波市,生产许可证号:SC11433028100452,生产商:宁波御金香抹茶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进价:8.80元/袋,用于制作蛋糕胚。截至2026年05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上述“抹茶粉”剩余1袋待使用,且已超过保质期,由于当事人未建立使用销售记录,无法查清违法所得,货值金额8.80元。
上述食品原料货值金额总计61.90元,无违法所得。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变更经营地址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法式酥皮”3片,“抹茶味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1袋,“梦龙脆脆粒”1袋,“抹茶粉”1袋,并处罚款2000.00元。
综上,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如下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法式酥皮”3片,“抹茶味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1袋,“梦龙脆脆粒”1袋,“抹茶粉”1袋;
2、罚款2000.00元。
2000.00元
利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