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孙桥义霞农资销售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义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821MAC3AQF7XG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孙桥镇官桥街18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山市监处罚〔2023〕217号
当事人于2023年4月9日从生产厂家湖北雄丰肥业有限公司直接进货“龙中农”掺混肥料(BB肥)4吨用于销售,该批次肥料生产日期:2023/3/30,规格:25kg/袋,N-P?O5-K?0 30-10-12 总养分≥52%, 进货价3350元/吨,销售价93元/袋 (规格:25kg/袋)。2023年4月13日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批次肥料进行了质量抽样检测,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送达检验报告时,该批次肥料已销售完毕,当事人没有申请复检。当事人上述不合格肥料的货值金额为 14880元,违法所得148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所得1480元;
2、罚款23000元
罚没款合计24480元。
23000.00元
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