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博翔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乔福田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682MA3M24TRXU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龙门西路12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1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曲**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莱阳市博翔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29
2022-09-08
(2022)鲁0682民初534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马**、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285202500300
2025-07-27 03:06莱阳市博翔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货运车辆鲁FAL880(黄色)行驶至莱西市S214线K47+200处的S214(双向)K47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点位时,实载车货总重53.992吨,该车限重49.000吨,超重4.992吨。该超限运输车辆未按照提示到指定地点进行卸货接受处理。执法人员已经于2025年07月28日对该鲁FAL880(黄色)车辆超限行为予以事先告知。2025年08月08日莱阳市博翔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受委托人盖建军到莱西市治理超限超载检测站接受处理,对《公路超限行为凭证》和《告知书》内容无异议,承认违法超限事实。经调查莱阳市博翔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违法行为属实。莱阳市博翔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证据:超限凭证、询问笔录、照片、视频等
罚款陆佰元整
600.00元
莱西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08
2
J370283202500025
2025年03月13日15时15分,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平度市李林明停车场对倪方超驾驶的鲁FDH516(黄色)/鲁BP513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李亚军、刘常江现场向倪方超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倪方超驾驶莱阳市博翔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鲁FDH516(黄色)号车,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经调查:莱阳市博翔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莱阳市博翔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无陈述、申辩内容,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证据材料有:询问笔录、交警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复印件。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3-1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