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双河刘龙珍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龙珍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928MA70MLAG1U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双河镇早阳一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旬阳市监处罚〔2024〕284号
经查,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当事人陈述其经营的上述涉案食品“鸡精调味品”是2023年10月份从旬阳市双河镇晓丽粮油店购进的,购进了5袋,商品规格:100克/袋,购进价3.5元/袋,每袋按4元/袋销售的,已销售4袋,还剩一袋没有销售,就放过期了。因疏忽大意,没有仔细查看,不知道上述“鸡精调味品”已超过保质期,上述涉案食品购进时查验留存了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购进票据。通过询问,当事人对上述事实予以认可。因现场检查时上述同批次“鸡精调味品”已销售4袋,无证据证明当事人在过期之后销售多少,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货值按照现场检查时发现已过期的“鸡精调味品”计算,货值为4元。
1.没收扣押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鸡精调味品);
2.罚款2000.00元。
2000.00元
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