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馒源香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岩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70103MA3UU23WXL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文庄路10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济市中)市监综处字〔2023〕426号
经查实,当事人系食品小作坊,2021年2月23日取得《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登记证许可范围为:粮食加工品。为了方便运输、销售、保证馒头卫生及向购买者介绍当事人生产的馒头,2023年2月初,当事人花费400元印制了10000个塑料包装袋,上述包装袋上印有“无任何添加剂,请放心食用”的内容。上述内容为介绍当事人生产的产品,符合广告特征,应当认定为广告。2023年2月初,当事人开始使用上述塑料包装袋包装其生产的馒头,包装方式为将待销售的馒头人工放进塑料包装袋中,人工系住袋口。包装完成后,再打印出白底黑字的标签粘贴在上述塑料包装袋上。上述标签主要标有食品名称、食用方法、生产日期、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登记证编号、配料表等内容,上述标签配料一栏标明的“食用碱”为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添加剂碳酸钠。当事人在生产上述馒头也实际使用了上述食品添加剂碳酸钠。
截至2023年6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检查时为止,当事人共印制10000个含有“无任何添加剂,请放心食用”内容的塑料包装袋,单价为0.04元/个,共花费400元,广告费用共计400元。
罚款:1200.00元;
1200.00元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