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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福苑茶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悦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902MA725CLA72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99号春光市场221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肃州)市监罚﹝2023﹞95号
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产品,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合格证明文件,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1.对当事人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产品的行为:(1)没收兴安健鹿牌参鹿胶囊、“雄信”荒漠百草复合粉、“锁蓉堂”荒漠百草草本复合粉、“正阳肾宝”黄金人生牌力奥胶囊(均不含送检样品)共31681瓶(盒、罐),没收物品货值67822.2元;(2)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0.6倍的罚款40357.2元;(3)没收违法所得700元。2.对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给予警告;3.对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行为:(1)没收肉苁蓉粉4284瓶,没收物品货值8568元;(2)罚款36000元。罚没款合计77057.2元(大写:柒万柒仟零伍拾柒元贰角)。
76357.20元
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1
2
(肃)市监罚﹝2023﹞95号
经调查,该单位于2023年3月初从金塔县金大漠中药材合作社购进“锁蓉堂”荒漠百草草本复合粉200瓶,购进价格10元/瓶,销售80瓶,销售价格25元/瓶;于2023年4月下架了该产品,将剩余120瓶退货给供货商,在“快手”平台上向消费者召回52瓶,实际销售28瓶。该单位于2023年8月初从一洒姓男子(无联系方式)处购进兴安健鹿牌参鹿胶囊27024盒,购进价格1.2元/盒;购进“正阳肾宝”黄金人生牌力奥胶囊1361盒,购进价格1.2元/盒;购进“雄信”荒漠百草复合粉3250瓶,购进价格10元/瓶。于2023年8月初从金塔县金大漠中药材合作社购进肉苁蓉粉4284瓶,购进价格2元/瓶。该单位所有产品通过“快手”平台销售,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调阅该单位“快手”平台账号“福苑特产小店店企业店”“福缘特产店企业店”销售记录未发现上述四种产品的销售记录,与委托代理人许晨被询问时陈述的“涉案产品购进后未上架销售即被我局查获”情况相符。酒泉福苑茶业有限公司销售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产品的货值为67262元(28瓶×25元/瓶+27024盒×1.2元/盒+1361×1.2元/盒+3250瓶×10元/瓶=67262元),违法所得700元(28瓶×25元/瓶=700元);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货值为8568元(4284瓶×2元/瓶=8568元),无违法所得。另,金塔县金大漠中药材合作社涉嫌销售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产品和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违法线索,我局移交金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1.对酒泉福苑茶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2.对酒泉福苑茶业有限公司你单位处以76357.2元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700元。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77057.2元,大写柒万柒仟零伍拾柒元贰角整。
76357.20元
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