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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世纪超市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伟微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322MAD0LQAF29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羊尾镇胡家湾村5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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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郧西市监处罚〔2026〕21号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工业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 “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上述不合格的产品,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涉案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暖袋7个; 2、没收违法所得4元; 3、罚款人民币297元(货值金额1.5倍的罚款)。 共计罚没款301元,上缴国库。
297.00元
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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