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信区索宁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宁乔丹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121MA395A1R21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七六路30号7幢11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饶广信市监广处罚〔2024〕2号
2024年4月19日,当事人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索宁画室”(微信号:snhs1992)上传了一篇标题为《2025届高三集训生招生简章!》的文章,文章含有《索宁画室江西联考成绩2024联考捷报》和《索宁艺术2023届高考录取名单》等内容,其中《索宁画室江西联考成绩2024联考捷报》含有31名学员的姓名(姓名中间一个字用“*”号表示)及他们在省美术联考的成绩和排名信息;《索宁艺术2023届高考录取名单》含有55名学员的姓名(姓名中间一个字用“*”号表示)及他们分别被中国美术学院等多所院校录取的信息。由于当事人利用自媒体发布广告,文章系其员工发布,广告费用无法计算。在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主动删除上述文章。另查明:当事人一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当事人利用受益者的名义作推荐、证明发布培训广告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规定。
150000.00元
上饶市广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