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好人家综合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耿春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03MA1B8C9109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南岗区红旗满族乡红旗村(南红11-56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岗市监处罚[2023]1102号
经查,当事人从市场业务员处购入标称生产日期为2022年05月01日的“今麦郎一桶半烩面”用于销售,销售价格均为5元/桶,保质期为9个月,投诉举报人提供的材料显示其购买日期为6月16日,故至案发时涉案商品均已过期。现场检查中未发现涉案产品,故本案货值金额为5元,违法所得5元。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未建立进货销售记录。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一份2页、现场照片一份3张,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2、询问笔录一份3页、投诉举报人提供的投诉举报材料一份5页,证明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情况;
3、当事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页,证明经营者的身份;
4、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共2页,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5、黑龙江省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单一份一页,证明案件来源情况。
6、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当事人行政处罚选项卡截图打印件一份一页,证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
警告#罚款0.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3000.00元
哈尔滨市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