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周秀英小食杂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秀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224MA5LCYLH64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融安县大良镇杨柳村六五屯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融安市监处罚〔2024〕139号
1.违法事实
经查实,当事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在融安县大良镇杨柳村六五屯9号从事小食杂、日用百货销售、烟草制品零售经营活动。2024年8月15日,本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店内中间一层货架上发现摆放有5桶“统一?”老坛酸菜牛肉面超过保质期。“统一?”老坛酸菜牛肉面标明的信息为:统一?老坛酸菜牛肉面,保质期:六个月,产品标准:GB 17400,广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制造(代码:GZ),地址:广州市黄浦区南岗镇康南路788号,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544011200048,净含量:面饼+配料120克,面饼:82.5克等信息,底部标有:20240201 GZ51等信息。经营者周秀英于2024年5月25日从融安县嘉珍食杂批发部以3.5元/桶的价格购进“统一?”老坛酸菜牛肉面12桶,并以5元/桶的价格对外销售。截止案发,5桶“统一?”老坛酸菜牛肉面摆放在店内中间一层货架上待售。该涉案食品货值金额为25元,根据被委托人伍美念的陈述,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无法提供该涉案食品的销售记录,无法查清涉案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是否销售,本案认定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2.非法经营额计算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5桶“统一?”老坛酸菜牛肉面;
2.罚款500.00元,上缴国库。
500.00元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0
2
融安市监当罚〔2024〕200号
我局执法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和《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系统》查询,发现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2022年度报告。于2023年9月1日被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异常名录。
警告。
-元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7
3
融安市监当罚〔2023〕140号
2023年10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融安县周秀英小食杂店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未留存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供货方上述证照复印件。
警告。
-元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