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美佳康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大渡口区福塘路诊所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曾令琼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4MAABND1P7W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福塘路2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大渡口市监处罚﹝2024﹞340号
;;当事人于2021年4月14日开业的,经营面积110平方米。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417,经营者:曾令琼,名称:重庆美佳康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大渡口区福塘路诊所,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经营场所:重庆市大渡口区跳磴镇福塘路20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诊所服务,医疗服务,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办理了《诊所备案凭证》,备案编号(60565500104152192)、《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备案编号:25001041305620)。;;2024年2月20日,本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跳磴镇福塘路20号的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墙壁上发现2张宣传海报。;;;;海报(1)标有;清肝健脾口服液适用症:肥胖、口干、口苦、口臭、易怒、肝火旺、睡眠不好、胃胀、胃酸、胃痛、湿气重、脾胃虚、黄褐斑、脂肪肝、皮肤病、扁桃体发炎、咽喉肿痛、白带异常、月经不调、妇科疾病、湿热下注;。上述广告内容描述的适用症与说明书不一致。;;;;;清肝健脾口服液放置在当事人销售柜内销售,其包装盒外表无标识,内标有;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系处方药。上述药品广告海报据当事人称由该药品供应商(重庆军卫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其业务员熊红艳得到当事人同意后张贴在当事人诊疗区隔离室墙壁上。重庆军卫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业务内勤高伟称熊红艳并非该公司员工且该公司没有制作张贴过上述处方药广告,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药品广告海报由该药品供应商(重庆军卫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并张贴的证据,故该药品广告海报来源无法核实。;;;;;;;;;;;;;;;;;;;;;;;;;;;;;;;;;;;;;;海报(2)印有爱优诺健效达优益力、优康力特殊医学用途全营养配方食品外包装正面图片。称;出现营养不良需进行营养治疗,治疗营养不良的有利武器就是特医食品;、;临床管理专家共识(2021版
;;对当事人在规定的刊物之外发布处方药广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二)违反本法第十五条规定发布处方药广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广告、戒毒治疗的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广告的;;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减轻处罚如下:罚款10000元。;;对当事人发布的食品广告使用医疗用语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响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减轻处罚如下:罚款19元。;;综上,对以上违法行为分别裁量,责令当事人改正在规定的刊物之外发布处方药广告、发布的食品广告使用医疗用语的违法行为,合并行政处罚如下:处罚款10019元。
10019.00元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