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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素尚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菊娥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2MA4KTMHH81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青龙分场陡马河汉口北现代工业园J5[幢]/单元1-3层1号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长市监处罚﹝2025﹞121号
经查,当事人于武汉长江新区武湖农场青龙分场陡马河汉口北现代工业园J5[幢]/单元1-3层1号房从事墙纸裁剪及网络销售活动,现场待售快递包裹(订单号为:JT5383768779213、JT5383770163816、78510414553783、YT8768415294023、78510414517024)上标注规格为10m的墙纸,实测长度仅为3.7m;规格为40m的墙纸,实测长度仅为14.75m;规格为10m的墙纸,实测长度仅为3.77m;规格为25m的墙纸,实测长度仅为18.8m;规格为5m的墙纸,实测长度仅为3.77m。经进一步核实,当事人分别与武汉可米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武汉启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武汉前晨致远贸易有限公司等27家公司签订《委托代发商品协议》,由当事人代理运营该27家公司在拼多多平台开设的网店,并按照网店客户订单要求的墙纸规格、尺寸进行计量、裁剪、标注标签后,以快递物流方式销售给客户。因客户收到的墙纸实际尺寸与订单和标签标注的尺寸不一致而遭到一定程度的投诉举报。
当事人对产品标签进行虚假标注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本执法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罚款200000元。
200000.00元
武汉市长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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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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