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谷城县潮汕佬餐饮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柴桂丽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625MACMEHWT2L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城关镇粉阳路21号(住所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谷市监处罚〔2026〕64号
2026年5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谷城县潮汕佬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操作间冰柜内存放有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当事人现场确认是猪肉卷,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7月开始经营谷城县潮汕佬餐饮店,主要经营猪脚饭,现场发现的无标签标识的猪肉卷是通过微信号:chao8000yihao的供应商从广东揭阳以快递(兔优达)的方式直接发货上门,肉卷11块钱1斤、1斤/袋,每次购进50斤,猪肉卷买回来卤熟之后,切片加米饭一起肉卷饭销售,线下每份肉卷饭售价小份16元、大份25元。线上肉卷饭美团外卖平台售价小份23.8元/份大份33.8元/份;淘宝闪购外卖平台月售价小份16.8元大份23.8元/份,线下没有建立销售台账,线上美团、淘宝闪购外卖平台的销售单据及截图(美团外卖平台月销售肉卷饭3份;淘宝闪购外卖平台月销售肉卷饭1份),线上外卖平台也只能显示月销量。 另查明,当事人没有建立销货台账,线上美团外卖平台月销售肉卷饭3份;淘宝闪购外卖平台月销售肉卷饭1份,合计销售了4份肉卷饭,销售金额为 95.2元,当事人签字确认其违法事实,执法人员依据上述调查事实,计算当事人销售所得计算其违法所得为 95.2元。当事人涉嫌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构成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予以处罚。...[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及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适用指南》第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猪肉卷30袋;2、没收违法所得95.2元;3、罚款3000元。
3000.00元
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