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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博望区善嘉超市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国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40506MA2PM8F94P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南环路8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4-25
(2023)皖0506民初649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吴**
马鞍山市博望区善嘉超市
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9-05
2020-08-27
(2020)皖05民初108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北京创客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与马鞍山市博望区善嘉超市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5-23
2020-02-04
(2020)皖0506执89号之八
劳动争议
丁**与马鞍山市博望区善嘉超市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19997.00元
执行案件
3
2020-03-31
2020-01-10
(2020)皖0506执89号之二
劳动争议
丁**与马鞍山市博望区善嘉超市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19997.00元
执行案件
4
2020-03-31
2020-02-04
(2020)皖0506执89号
劳动争议
丁**与马鞍山市博望区善嘉超市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19997.00元
执行案件
5
2020-03-31
2020-02-03
(2020)皖0506执89号之一
劳动争议
丁**与马鞍山市博望区善嘉超市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19997.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马市监处罚〔2024〕755号
1.福临门黄金玉米油(生产日期:2022年12月13日;保质期:18个月)瓶身标注生产日期为2022年12月13日22时25分26秒。参照“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实施指南”中有关预包装食品保质期的释义(4.1.7日期标示-释义):企业可自主决定以具体时间的形式或固定时间段的方式标示保质期,但保质期必须与生产日期具有对应关系,即以生产日期为保质期计算起点或生产日期第二天为保质期计算起点。本案中若以第二天为计算起点,则涉案福临门黄金玉米油保质期至2024年6月14日22时25分26秒。举报人提供的购物小票显示购买时间为6月14日9点5分,上述福临门黄金玉米油在举报人购买时仍在保质期内,故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福临门黄金玉米油事实不成立。2.当事人在售的超过保质期的统一茉莉绿茶(生产日期:2023年6月2日;保质期:12个月)由顺平商贸购进,根据验收入库单和现场价格签,进价为3.13元每瓶,售价为3.9元每瓶。因同种商品外包装结账条码均一致,无法查明过期后具体售出数量,以现场查明的在售数量计算,本案货值金额为15.6元,无违法所得。
1;罚款叁仟元; 2;没收4瓶统一茉莉绿茶。
3000.00元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4
2
马市监处罚〔2024〕492号
薄皮椒(购进日期:2024年2月26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噻虫胺标准指标:≤0.05mg/kg,实测值0.069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薄皮椒从南京菜云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共计采购14kg,采购价格为3.96元/kg,销售价格为5.16元/kg。脐橙(购进日期:2024年2月24日)经抽样检验,氯唑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氯唑磷标准指标:≤0.01mg/kg,实测值0.055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脐橙从南京菜云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共计采购40.5kg,采购价格为4.58元/kg,销售价格为5.16元/kg。生姜(购进日期:2024年2月26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噻虫胺标准指标:≤0.2mg/kg,实测值0.51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姜从南京菜云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共计采购14kg,采购价格为9.28元/kg,销售价格为17.8元/kg。
1;没收违法所得伍拾伍元贰角。
0.00元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5
3
马市监处罚〔2024〕423号
薄皮椒(购进日期:2024年2月26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噻虫胺标准指标:≤0.05mg/kg,实测值0.069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薄皮椒从南京菜云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共计采购14kg,采购价格为3.96元/kg,销售价格为5.16元/kg。脐橙(购进日期:2024年2月24日)经抽样检验,氯唑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氯唑磷标准指标:≤0.01mg/kg,实测值0.055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脐橙从南京菜云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共计采购40.5kg,采购价格为4.58元/kg,销售价格为5.16元/kg。生姜(购进日期:2024年2月26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噻虫胺标准指标:≤0.2mg/kg,实测值0.51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姜从南京菜云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共计采购14kg,采购价格为9.28元/kg,销售价格为17.8元/kg。当事人所采购的抽检同批次食用农产品全部销售完毕。因此本案的货值金额为530.42元,违法所得为159.57元。
1;免予处罚。
0.00元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7
4
马市监处罚﹝2023﹞1062号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77.04元;3.罚款500元
500.00元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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