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文屏镇农家土菜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永军 | 注册资本:0.0005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621MA6KUF9Q0D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鲁甸县文屏镇银海湾财富中心8-A附1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昭鲁处罚〔2025〕209号
:2025年7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你店检查时发现:位于右手边:门店内的后厨内摆放的商品:1.豆花粉,计量方式: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3年10月04日,保质期12个月,共9袋;2.品名:盐焗粉(固态复合调味料),净含量30克,生产日期:2021年8月24日,保质期18个月,共38袋;3.产品名称:豌亚淀粉,净含量:500g,无生产日期,保质期:24个月,共1袋;4.海带头,净含量:50克,生产日期:2023.10.15,保质期:12个月,共2袋;以上商品,经当事人现场确认,已超过保质期。经询问调查,当事人陈述这批盐焗粉是2021年9月9日从网购平台购进的,进货价是0.93元/袋,当时进了45袋,进货金额:41.64元,销售的话这个因为是作为调料使用的,所以没有具体的售价,买来之后也没使用过;豆花粉是2023年10月19日从网购平台购进的,进货价是2.99元/袋,进了10袋,进货金额:29.9元,这个是买来自己喝的,没有对外出售;海带头、豌豆淀粉是从网购平台购买的,具体进货时间、进货价、进货数量记不清了,这两样都是买来自己吃的,没有对外售卖。鲁甸县文屏镇农家土菜馆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本案货值金额41.84元。
1、没收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豆花粉9袋;盐焗粉(固态复合调味料)38袋;豌亚淀粉1袋;海带头2袋;
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1000.00元
鲁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