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宇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邹德勇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5054813656H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西路19号第十五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2-24
(2020)渝0108民初2050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重庆宇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何**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2
2020-11-10
(2020)渝0108民初2050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重庆宇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何**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3
2020-09-10
(2020)渝0108民初1242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x**
重庆宇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4
2020-09-10
(2020)渝0108民初1242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陈**
重庆宇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31
2020-10-10
(2020)渝0108民初1242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玲与重庆宇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0-12-31
2020-10-10
(2020)渝0108民初1242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陈**与重庆宇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消行罚决字﹝2023﹞第0110号
2023年4月26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建新西路19号的重庆宇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光宇国际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屋顶员工用房未设置感烟探测器与喷淋设施。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3〕第JB0764号),责令重庆宇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重庆宇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重庆宇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3年4月26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建新西路19号的重庆宇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光宇国际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屋顶员工用房未设置感烟探测器与喷淋设施。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3〕第JB0764号),责令重庆宇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重庆宇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3〕第JB1737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3〕第JB0764号)、《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重庆宇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5000.00元
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06-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