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悦诚达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建平 | 注册资本:2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200MA338QDN00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昌里1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闽厦湖交执﹝2026﹞罚字第4号
厦门悦诚达物流有限公司初次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1月4日期间,厦门悦诚达物流有限公司名下有车号为闽DG2817等2辆货车因为违法超限被处罚。该企业名下共有11辆货运车辆。厦门悦诚达物流有限公司1年内超限运输车辆占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的18.1%。
责令停业整顿5日。
0.00元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11
2
南城管罚决﹝2026﹞00008号
当事人的驾驶员于2026年1月23日23时51分在南安市官桥镇国道324线周厝村段驾驶单位所属运输车辆闽DG2817运输泥浆,被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密封不严,泄漏遗撒,该车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属首次发现。
处人民币罚款贰仟圆﹝¥2000﹞
2000.00元
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01-30
3
闽厦湖交执﹝2025﹞罚字第456号
闽D-G8571重型自卸货车初次领取道路运输证的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2024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19日期间,闽D-G8571重型自卸货车1年内共违法超限运输4次。
吊销许可证件,吊销闽DG8571车辆营运证﹝许可证件编号:闽交运管厦字350201270301号﹞。
0.00元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4
4
闽厦湖交执﹝2025﹞罚字第375号
厦门悦诚达物流有限公司初次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6月20日期间,厦门悦诚达物流有限公司名下有车号为闽DG2817等4辆货车因为违法超限被处罚。该企业名下共有10辆货运车辆。厦门悦诚达物流有限公司1年内超限运输车辆占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的40%。
责令停业整顿15日
0.00元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8
5
闽厦湖交执﹝2025﹞罚字第211号
厦门悦诚达物流有限公司初次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4月7日期间,厦门悦诚达物流有限公司名下有车号为闽DG2817等2辆货车因为违法超限被处罚。该企业名下共有10辆货运车辆。厦门悦诚达物流有限公司1年内超限运输车辆占本单位车辆总数20%。
责令停业整顿5日。
0.00元
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5-07-11
6
闽泉鲤城管罚决﹝2024﹞00080号
经查明,你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9时许,运输土方经过鲤城区浮桥街道金浦村口时,未采取密闭或者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遗撒,面积约2平方米,违反了《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的规定
责令改正,处人民币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鲤城区城市管理局
2025-03-21
7
闽泉南丰罚﹝2025﹞5号
曾海驾驶车号为闽DG7755车辆载建筑沙石途径东西大道,沿途造成滴洒漏
责令清理,并处人民币罚款贰仟元
2000.00元
南安市丰州镇人民政府
2025-03-13
8
闽漳浦交执﹝2024﹞罚字第132号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5000.00元
漳浦县交通运输局
2024-03-29
9
闽泉南交执﹝2024﹞罚字第11号
案件来源:其他单位移送。2023年12月27日17时3分时,驾驶员龙纯清驾驶厦门悦诚达物流有限公司的闽D-G8097重型自卸货车运载石粉,从南安市石井镇华港石子厂途经南安市石井镇促进村路段欲到晋江市建工,在南安市石井镇促进村路段被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石井中队执法人员查获。2024年1月3日10时50分,经我单位执法人员黄学耕、苏海在南安市石井宏昌停车场后续调查,经查闽D-G8097重型自卸货车已取得了道路运输证,证号是闽交运管厦字350201270666号。该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核定的车厢内部高度尺寸为:1500mm,经现场勘验测量,闽D-G8097重型自卸货车的车厢内部高度尺寸实际为:1700mm,该车车厢上固定一些铁板,加高了200mm的货厢内部栏板,与《机动车登记证书》核定的车辆货厢内部尺寸不符。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01-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