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梅兰摩托车销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梅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981MA71PFUF15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312国道旁兰新西路康辉10号楼0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市监罚〔2024〕141号
玉门市梅兰摩托车销售店于2024年6月30日,从天津厂家台铃电动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生产制造商:台铃电动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购进“台铃”牌型号TDT6136Z的电动自行车3辆,购进价为1220元/辆;(整车编码348822400065313制造日期为2024年6月20日,整车编码348822400065303生产日期为2024年3月2日,整车编码348822400427887制造日期为2024年5月9日),以上3辆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参数蓄电池类型“锂电”,检查时店内放置的蓄电池均为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充电接口是铅酸电池接口。根据2024年4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3C认证目录,按照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动自行车》(CNCA-C11-16:2021)中“4认证单元划分”规定,“具有类似的车架、前叉、结构型式,相同的驱动方式、电池类型的电动自行
车为一个认证单元”,更换电池类型的电动自行车与原申办3C认证电动自行车已不属于同一认证单元。故上述3辆电动自行车涉嫌为未经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上述未经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共计3辆,货值金额3660元,购进后未销售,无违法所得。
对玉门市梅兰摩托车销售店进行了:
1.罚款:金额37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3700元,大写叁仟柒佰元整。
3700.00元
玉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