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曹良凤豆制品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良凤 | 注册资本:0.5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320791MACLWWJ785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庄市场柜台34、3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连开市监处罚〔2023〕2300021号
2023年4月4日抽检单位对被抽检单位某超市在售的豆腐(购进日期:2023-04-04)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检验,上述豆腐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并于2023年4月25日出具编号为№:NJ-J23040019检验报告。
2023年5月19日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承认向某超市销售2023-04-04批次豆腐的事实,且自述该批次豆腐在销售时损耗5斤,其余123斤以2.5元/斤的价格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金额307.5元。当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核查,现场已无涉案批次的豆腐。涉案不合格批次豆腐货值金额307.5元,获利52.5元。
罚款金额4,368元;没收违法所得236元;行政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4368.00元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9-1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