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千亮照明智能灯饰专卖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贤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25MA7K1T7H60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道真自治县上坝乡民顺社区州绿国际商贸城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道真市场监管局市监处[2023]75号
2023年9月21日,本案调查终结,按程序予以报批。2023年10月11日,本局向当事人下达了《道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道市监行处告字〔2023〕75号),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陈述、申辩,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综上所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为了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的,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之规定,构成销售未经认证家用燃气灶具行为。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9月4日,本局对道真自治县千亮照明智能灯饰专卖店开展执法检查,在其经营场所检查发现三个待销售的家用燃气灶无强制认证标识,并采取扣押措施,制作现场笔录一份2页,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附清单)一份2页,拍摄照片7张,证明本局依法开展检查工作及当事人经营场所存在燃气具的事实。
2、2023年9月4日,本局提取当事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各1份,确认了当事人主体资质。
3、2023年9月19日,,本局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1份4页,当事人对进销涉案家用燃气灶具行为作了陈述介绍。
以上证据由移送单位执法人员、当事人签字或盖印认可。
罚款0.186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860.00元
遵义市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