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晟瑞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杨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21MA31Y3D93H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义溪路11号综合楼一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18
(2024)闽0122民初43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陈**,福州晟瑞运输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
连江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闽榕侯交执﹝2026﹞罚字第202号
2026年6月1日16时33分许,闽侯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闽侯县尚干镇G104国道淘江大桥附近巡查时,发现由高志平驾驶、黄彩发押运的福州晟瑞运输有限公司车辆闽AR5920﹝黄色﹞/闽AN011挂﹝黄色﹞,运载废矿物油,从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运往南平市邵武市吴家塘镇金塘工业园二期尚吉路1号,途经闽侯县尚干镇祥通路福建旺捷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二次装载,电子运单中未填写二次装载地点信息,此次运输的承运人为福州晟瑞运输有限公司,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2000.00元
闽侯县交通运输局
2026-06-03
2
温运政罚﹝2026﹞729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4月24日12时26分,平阳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平阳县228国道新渎村路口检查时发现福州晟瑞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福州晟瑞运输有限公司未按照要求对运输车辆及设备进行检查和记录。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平阳昆阳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6-04-27
3
闽莆涵交执﹝2025﹞罚字第317号
2025年9月25号10时05分时,我单位执法人员林志军余剑群在涵江区江口交警中队附近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岳文斌驾驶闽AW6718、闽AQ781挂鲁犇牌重型自缷半挂车,运载货物从涵江网红海开往永泰三环路附近,经现场检查发现闽AQ781挂核定的车厢内部尺寸高度为0.6米,实际测量尺寸高度为1.01米,增加车厢栏板高度0.41米。
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
5000.00元
涵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5-09-25
4
闽莆涵交执﹝2025﹞罚字第308号
2025年09月15日10时5分时,我单位执法人员陈镕虹、李伟在涵江区荔涵大道路口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席晓林驾驶闽AW7729、闽AS163挂鲁犇牌TXL9400ZHX重型自卸半挂车从永泰开往涵江,经我大队执法人员现场勘验,闽AS163挂鲁犇牌重型自卸半挂车的车厢栏板进行了加高,增加高度为1.42m。
罚款人民币捌仟圆整
8000.00元
涵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5-09-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