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元亨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风花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40521694325044Y | 所属地区:宁夏 |
| 企业地址:中宁县赛马水泥厂西北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11
(2024)宁0521民初278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刘**
中宁县元亨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中宁县人民法院
2
2023-06-21
(2023)宁05民终66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李**
中宁县元亨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04-25
(2023)宁0521民初87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李**
中宁县元亨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中宁县人民法院
4
2022-06-01
(2022)宁0521民初740号
合同纠纷
卢**
中宁县元亨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中宁县人民法院
5
2020-11-19
(2020)宁0521民初3831号
劳动争议纠纷
杨**,穆*
杨*,宁夏泽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马*,中宁县元亨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中宁县人民法院
6
2020-04-08
(2020)宁0521民初2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红寺堡区振兴预制厂
中宁县元亨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中宁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5-16
2023-04-28
(2024)宁05民终267号
合同纠纷
杨**、中宁县元亨殡葬服务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4-01-26
2022-06-14
(2022)宁0521民初740号
合同纠纷
卢*、宁夏泽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46196.00元
民事案件
3
2024-01-26
2022-12-22
(2022)宁0521民初2689号
承揽合同纠纷
马*、中宁县元亨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85287.00元
民事案件
4
2022-04-09
2022-03-16
(2021)宁0521执448号之一
劳务合同纠纷
马**、马**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1-03-15
2020-05-18
(2020)宁0521民初2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红寺堡区振兴预制厂与中宁县元亨殡葬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7303.00元
民事案件
6
2021-02-03
2020-12-30
(2020)宁0521民初3831号
劳务合同纠纷
穆**与杨**、周*等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794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0-06-04
2019-12-17
(2019)宁0521民初5671号
周**与丁**、孔**等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05-30
2019-12-11
(2019)宁0521民初2460号
杨*与中宁县元亨殡葬服务有限公司、孔*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05-30
2019-12-11
(2019)宁0521民初2459号
马*与中宁县元亨殡葬服务有限公司、孔*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12-04
2019-11-18
(2017)宁0303民初1927号
穆*与中宁县元亨殡葬服务有限公司、中宁县元亨殡葬服务有限公司红寺堡办事处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中宁市监处罚﹝2025﹞3号
中宁县元亨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8日,于2021年12月27日申换了新的《营业执照》,主要从事殡葬管理服务、墓地安葬服务等。2024年11月4日,中宁县民政局向我局送达《关于中卫市联合检查组反馈问题线索移交函》并随文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反馈表》1份,称2024年10月23日中卫市联合检查组在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时,发现中宁县元亨殡葬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中宁县卧龙岗公墓存在“1.超标准收取护墓管理费(墓位维护管理费),合同编号:20240110、20240119、121、127、137、138、146、147、148、149、166、167、168、180、181、183、185、190、191、195、196、197、198共23份合同(仅2024年);2.护墓管理费收取标准未公示;”的违法行为,将案件线索移交我局调查处理。经查,当事人在2024年10月23日之前未对墓位管理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但向顾客提供了相关服务并收取费用。对于上述问题,当事人采取了积极的整改措施,已于2024年11月24日对墓位管理费收取标准进行了公示。另查明,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收费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发改规发〔2023〕12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土葬墓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按照合同约定的墓位销售价的12%收取。经我局对联合检查组检查发现的上述23份合同进行核查,管理费收取比例均超过了墓位销售价的12%,共超标准收取墓位管理费62114.88元。2024年12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对当事人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1日期间累计签订的172份《墓位使用合同》进行逐一核查筛选,发现其中64份合同超标准收取墓位管理费,均为“向上抹零”的情况,每单超标准收取0.16-0.48元不等,但其中有9份合同为中卫市联合检查组检查发现后当事人对其进行了修改,因前文已进行核算在此不再重复计数,故“向上抹零”合同数按照55份计算,共超标准收取墓位管理费18.88元。两项合计当事人共超标准收取墓位管理费62133.76元。2025年1月3日,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中宁市监责改〔2025〕ZH-003号),责令当事人于2025年1月13日前退还多收的墓位管理费,但截至规定期限当事人未向本局提交已退款相关证据。
1.没收违法所得62133.76元;2.罚款32066.88元。
32066.88元
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