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峥峥鸡煲火锅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曾山 | 注册资本:8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360824MA39L1T7X3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新干县金川镇广场中心恒达新干世贸广场花3幢/单元104号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干市监处罚〔2026〕24号
2025年9月30日,我局对当事人店内的小调料碟和碗进行抽检,2025年11月4日我局收到江西华中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检测报告,小调料碟(报告编号:№:HZ-SP-202521417)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碗(报告编号:№: HZ-SP-202521416)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我局于2025年11月4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及,要求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干市监当罚(2025)13号),对当事人做出警告。2025年12月25日,我局再次对当事人店内的碗和盘子进行抽检,2026年1月26日我局收到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的检测报告,碗(报告编号:№: DS3125-330310003)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盘子(报告编号:№: DS3125-330310004)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于2026年1月29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
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新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