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八珍坊卤味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洪汀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821MACN9JLN2C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长汀县汀州镇西外街142-10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汀市监新处罚〔2026〕12号
经查和当事人陈述,涉案的壹瓶已开封使用剩余二分之一的海天草菇老抽是当事人于今年购买的,购买价格为8.9元/瓶,共购买了1瓶。因时间久远当事人无法准确提供该食品原料的购买时间及供货商,也无法提供进货单据等采购凭证。其瓶身标签标注:“海天酱油 草菇老抽,净含量:500ml,产品名称:草菇老抽(酿造酱油),保质期:18个月,产品标准号:GB/T 18186,生产日期印于标签或瓶盖,委托方:海天酿造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加工方: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20220623,CL0636798,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44060800014”等信息。上述涉案食品原料至案发时已超过保质期,并与其他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共同放在卤味店制作区右侧靠墙壁的工作台前侧从上往下数第二层,工作台和上述食品原料的外包装上均没有不合格等标识
本案的货值金额以涉案食品原料的剩余量和购进价格计算。已开封使用剩余二分之一的海天草菇老抽的货值金额为4.45元。因当事人为餐饮服务经营者,主要从事热食类食品制售,涉案食品原料作为其加工食品的食材之一,未独立计价,本案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另查明,当事人在采购食品原料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及食品原料的出厂合格证明文件,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元
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