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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启新诊所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红英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222MA4EPA5M2C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阳新县城东新区白杨卢家湾小区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新市监处罚〔2023〕53号
2023年3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处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甲硝唑栓1盒,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12日,有效期至2022年9月;壬苯醇醚栓11盒,生产日期为2019年12月8日,有效期至2022年11月;阿奇霉素颗粒1盒,生产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有效期至2023年2月。甲硝唑栓、阿奇霉素颗粒都是从湖北民生医药公司进购。壬苯醇醚栓是由新杨社区提供,免费发放给需要群众。甲硝唑栓,每盒进价是7元,零售价每盒10元。阿奇霉素颗粒每盒进价是11元,零售价每盒15元。合计货值25元。上述3款超过有效期药品从失效日起截止案发未产生销量,没有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0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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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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