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黄金口岸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庞云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31005993454340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阔时路下段芒市体育运动中心体育场北门路口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8-20
2019-08-05
(2019)云3103民初1475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吴**与德宏黄金口岸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德宏旅游集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9-08-20
2019-08-05
(2019)云3103民初1473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石**与德宏黄金口岸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德宏旅游集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08-20
2019-08-05
(2019)云3103民初1472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彭**与德宏黄金口岸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德宏旅游集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08-20
2019-08-05
(2019)云3103民初1474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李**与德宏黄金口岸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德宏旅游集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08-20
2019-08-05
(2019)云3103民初1476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陈**与德宏黄金口岸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德宏旅游集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8-02-27
2018-01-11
(2017)云3103民初1874号
劳动争议
德宏黄金口岸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与吴**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7-11-30
2017-09-20
(2017)云3103民初63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德宏黄金口岸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与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德交综芒罚〔2026〕0016号
德宏黄金口岸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涉嫌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案
德宏黄金口岸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涉嫌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案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处罚1800.0元
1800.00元
芒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8
2
云德交综芒罚﹝2025﹞0297号
德宏黄金口岸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涉嫌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案
德宏黄金口岸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涉嫌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案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处罚1800.0元
1800.00元
芒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25
3
云德交综芒罚﹝2025﹞0227号
德宏黄金口岸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涉嫌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案
德宏黄金口岸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涉嫌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案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处罚1800.0元
1800.00元
芒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12
4
云德交综芒罚﹝2025﹞0183号
德宏黄金口岸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涉嫌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案
德宏黄金口岸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涉嫌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案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处罚1800.0元
1800.00元
芒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29
5
川630506交罚﹝2023﹞0029号
2023年6月8日14时15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G5京昆高速公路雅泸段荥经安检站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许守钦驾驶德宏黄金口岸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所属的云NL0198大型客车,搭载了20名乘客,实施从德宏至成都的包车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号为滇交运管芒市字533103074129号。德宏黄金口岸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具有包车旅客运输的经营资质。该趟运输持有德宏至成都的包车客运标志牌,编号为滇运包字德N0000041号。经核实,该车所持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驾驶员为许守钦、李炳团,而该车实际驾驶员为许守钦一人。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不按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包车合同复制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制件、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制件、道路运输证复制件、包车客运标志牌复制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制件、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条,给予德宏黄金口岸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五支队六大队
2023-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