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瑞凡大型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学萍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609MA0FQ9CY1J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安肃镇迁民庄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内交综执(十二)01普罚(2025)024号
2025年06月25日16时10分,当事人李成刚驾驶保定瑞凡大型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冀FY3096、冀FYD42挂,途经G1817乌银高速公路K45+000m宗别立超限检测站,拉运货物为设备,车辆行驶方向由北京至甘肃。经检测发现,车货总高3.96米,车货总长18.1米,车货总宽4.15米,超出认定标准1.6米,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属于违法超限运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二)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三)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六)违反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规定,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2000.00元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5-07-01
2
粤惠东交罚﹝2025﹞00864号
保定瑞凡大型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使用冀FQ2786重型半挂牵引车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元)
4500.00元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13
3
冀0609交罚〔2025〕81号
2025年4月25日,我单位接到保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转发的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海沧大队关于道路运输违法车辆抄告信息联网的函,显示保定瑞凡大型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名下冀FQ8365重型半挂牵引货车因超限运输于2025年02月25日在厦门市被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海沧大队处罚一次。我单位于2025年4月25日批准立案,2025年4月25日,我单位执法人员依法对保定瑞凡大型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进行了询问调查,抄告函中的违法行为存在,经执法人员通过河北省道路运政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该企业共有货车7辆,本年度内有1辆货车超限运输,超限率占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4%。以上事实有照片资料,询问笔录为证。
停业整顿30日
-元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徐水区分局
2025-04-27
4
丹徒交路执﹝2025﹞6号
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伍仟元
5000.00元
镇江市丹徒区交通运输局
2025-03-14
5
杭路政罚﹝2024﹞47898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1月25日23时36分,杭州市临平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260(荷禹路)临平方向K7+460检查时发现保定瑞凡大型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保定瑞凡大型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仟零叁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仟零叁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6035.00元
杭州市临平区交通运输局
2024-1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