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牟定芒瑞百货商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睿廷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2323MACYM5FN74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共和镇新南路牟定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4楼404号-2184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保腾处罚〔2026〕123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9月13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地址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共和镇新南路牟定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4楼404号-2184,主要从事食品互联网销售活动。经营期间,当事人未在实际经营地址开展经营活动,使用该营业执照在微信直播平台注册名为“山村手工茶”的微信小店后,在腾冲市开展网络直播活动。经营模式为当事人在腾冲市的农村集市上寻找到想要直播销售的商品,与经营者谈妥购买价格后,将商品上架至微信小店对应的商品链接,进行现场直播销售。消费者下单后,当事人就根据订单数量,按照约定的价格向经营者购买商品,在位于腾冲市文星社区饮马河小区百年鑫城287号的仓库,进行打包、粘贴自行制作的标签后通过快递发货销售。2025年11月,当事人从腾冲市固东镇的集市上以25元/饼的价格购买无标签标识的“玫瑰饼茶”,在微信小店以49元/饼的价格销售,因电商罗盘.商家显示的核心转化概览只能显示成交件数,实际销售数量已无法查证,当事人获得销售收入910元,除去运费,获得利润为325元。销售时粘贴的标签内容分别为:①野生红玫瑰饼,原料:云南野生茶,保质期:长期,生产商:腾冲腾贡茶叶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SC11453058100253,经销商:腾冲农家茶,地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电话:15287589273,注:本品为初级农产品(散装)简单包装只为更好的运输与保存。非预包装食品,重量按客户需求称重。②野生红玫瑰饼,原料:云南大叶种茶,产地:云南保山,生产日期:2025年,保质期:长期(干燥密封条件下),执行标准:GB/T22291-2015,生产商:腾冲腾贡茶叶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SC11453058100253,厂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陈家巷小区,经销商:腾冲农家茶,地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电话:15287589273。 另查明,2025年11月20日、25日,当事人通过使用他人注册的“雪山农家边境茶”的抖音网店以“晒红玫瑰饼”的名称分别销售了2单上述“玫瑰饼茶”,因该链接还销售过其他商品,实际销售数量已无法查证,销售货款共计198元,除去运费,获得利润为79元。 2025年11月,当事人从腾冲市固东镇的集市上以49.50元/250克的价格购进无标签标识的“刺梨红茶”500克,通过使用他人注册的“雪山农家边境茶”的抖音网店以99.00元/250克的价格销售完毕,粘贴的标签内容为:(商品名称:刺梨红茶,原料:野生红、刺梨果,产地:云南保山,生产日期:2025年5月8日,保质期:长期(干燥密封条件下),执行标准:GB/T13738.2-2017,生产商:腾冲腾贡茶叶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SC11453058100253,厂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陈家巷小区,经销商:腾冲农家茶,地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电话:15287589273),销售货款共计198元,除去运费,获得利润为89元。 经查实,当事人销售的“玫瑰饼茶”、“刺梨红茶”的标签内容信息系当事人为了在网络平台能够合规上架销售,冒用腾冲市腾贡茶叶有限公司的厂名厂址及生产许可证信息,并随意标注执行标准等内容自行制作的。 至我局查获之日,当事人销售“玫瑰饼茶”共计获得销售收入1108元,除去运费,获得利润为414元。销售“刺梨红茶”共计获得销售收入198元,除去运费,获得利润为89元。 综上,当事人违法经营的商品货值金额共1306元,违法所得为获得的利润503元。
一、没收违法所得503.00元; 二、罚款10000.00元。 以上两项罚没款合计10503.00元。
10000.00元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3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2-28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及经营者住所无法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