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五菱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方明华 | 注册资本:9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2144693264C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新东村纬二路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8-11
(2023)浙0282民初3261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葛**
宁波五菱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2
2023-05-24
(2023)浙0282民初3261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葛**
宁波五菱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3
2023-04-25
(2023)浙0282民初3261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葛**
宁波五菱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1-10-09
2011-10-09
(2011)甬慈范民初字第218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崔**与宁波五菱工贸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海丰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自然资规执法罚决字﹝2023﹞第000083号
当事人宁波五菱工贸实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在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龙山镇新东村实施了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非法占用的建设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总占地面积为1963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为836平方米,棚占地面积555平方米,水泥占地238平方米,绿化占地334平方米;3、对非法占用的1963平方米的建设用地按每平米19元处以罚款,计罚款人民币37297元。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没收非法占用的建设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总占地面积为1963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为836平方米,棚占地面积555平方米,水泥占地238平方米,绿化占地334平方米;3、对非法占用的1963平方米的建设用地按每平米19元处以罚款,计罚款人民币37297元。
37297.00元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