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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县东红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肖霖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109225821965675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射洪县东岳乡东兴大道4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射市监处罚﹝2023﹞372号
当事人于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不执行射发改价格〔2018〕16号文件规定的乡镇居民用气2.16元/立方米的定价;2019年4月至2022年12月,不执行射发改〔2019〕105号文件规定的乡镇居民用气2.15元/立方米的定价。当事人不执行射发改价格〔2018〕16号、射发改〔2019〕105号文件规定的乡镇居民用气2.16元/立方米、2.15元/立方米的定价而统一按照2.20元/立方米标准收取燃气费,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期间(6个月)多收取乡镇居民用户气费0.04元/立方米,2019年4月至2022年12月期间(45个月)多收取乡镇居民用户气费0.05元/立方米,该行为属高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2018年10月以来,当事人执行2.20元/立方米的乡镇居民用气收费标准,属于自定标准收费。
1、罚款人民币2万元,2、没收人民币5492.6元。
20000.00元
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7
2
遂射市监处〔2023〕51092223000400号
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射洪县东红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不执行射发改价格〔2018〕16号文件规定的乡镇居民用气2.16元/立方米的定价;2019年4月至2022年12月,射洪县东红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不执行射发改〔2019〕105号文件规定的乡镇居民用气2.15元/立方米的定价。射洪县东红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不执行射发改价格〔2018〕16号、射发改〔2019〕105号文件规定的乡镇居民用气2.16元/立方米、2.15元/立方米的定价而统一按照2.20元/立方米标准收取燃气费,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期间(6个月)多收取乡镇居民用户气费0.04元/立方米,2019年4月至2022年12月期间(45个月)多收取乡镇居民用户气费0.05元/立方米,该行为对于乡镇居民用气单位来说,属高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2018年10月以来,该单位执行2.20元/立方米的乡镇居民用气收费标准,属于自定标准收费。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因当事人未完整提供居民用户数据、天然气使用数据等材料,致使我局执法人员不能查实当事人2018年10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销售给居民用户的天然气用量,导致本案违法所得无法确定。当事人提供的退费记录显示当事人已向多付气费居民用户退款276户,金额6137.4元;未退还用户263户,金额5492.6元。
没收违法所得0.54926万元,罚款2.0000万元
20000.00元
射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